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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菏泽市东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2021-07-09 09:51:55 来源: 东明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东明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专职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之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5日之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具有东明县常住户口(须于2021年7月7日之前取得,以户口本的登记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7月20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7日9:00—7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www.dmzf.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确保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17日09:00—7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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