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3:33:28 来源: 灌南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灌南县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城市社区工作者20名(在新安镇的城市社区从事相关工作),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灌南县户籍人员或原籍为灌南县人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5.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09:00—7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4日09:00—7月16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14日09:00—7月16日20:0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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