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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5人公告(3)

2021-07-08 10:10:44 来源: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补充录用

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根据招录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充录用人员,并填写《补充录用确认单》。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纪检、卫健、信访、征信、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http://yanghe.suq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江苏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实行派遣制,派遣至组织宣传统战部。

需求的岗位上工作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江苏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副职”岗位执行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同时,根据专项资质认证等级,每月发放一定额度工作津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27-82668069。

本简章由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2668016。

点击下载>>>

洋河新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洋河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yanghe.suqian.gov.cn/syhxq/gsgg/202107/9ca1c8503b5549d1a1e4b02e82572f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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