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10:51:28 来源: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大渡口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民政局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渡区组发〔2020〕80号)的有关规定,大渡口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一批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笔试方式开展。
二、选拔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150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当天)。
三、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1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吃苦耐劳,愿意为社区居民服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职业资格类加分:持有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4分。(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按照就高原则,不累计)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2分。
以上两类可累计加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