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1 11:36:42 来源: 新余发布
十、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录用分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2、试用期规定。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所聘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对考核不称职的由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辞退通知书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称职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现有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五险一金”,同时报市民政局备案。在以后换届选举中,落选人员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在岗期间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如继续聘用,续聘期间,按在职人员办法缴费;不再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但可自行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2、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从规定之日起15天以内未将人事档案转入管理单位或到用人单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本公告在新余发布、精彩渝水、渝水政府网上发布,同时,将招聘的有关情况在新余市渝水区政府网(http://www.yushui.gov.cn/)公布;
5、咨询电话:0790-6235191(区民政局);0790-7130558(区人社局);
6、监察电话:0790—6222980(区纪委监委);
7、公告时间(7天):2021年7月1日—7月7日;
8、本公告由渝水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招聘!50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Km6ApfgmCLgzChDcmwB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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