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7:11:20 来源: 于洪区人民政府
八、面试
1.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比例不足依据笔试成绩有效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自愿弃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心理素质评估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考生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九、资格复审
1.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3.进入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及承诺书(需自行下载,手写签字)在规定时间到达复审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资格复审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如有复审未通过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体检
1.根据总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可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一、公示与录用
1.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属街道、岗位代码、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人员须在所报考岗位对应的社区范围(即同一岗位代码对应的社区范围)内服从分配和调剂。
十二、薪酬待遇
按照沈阳市关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的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按照辽宁省、沈阳市及于洪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考区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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