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4 15:16:01 来源: 沈阳人才网
为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皇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本次招录本着逢进必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38人,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5人、现役军人配偶5人(如定向招录人员不满,从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沈阳市户籍;
(三)1981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六)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八)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九)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已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已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无法解除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四、招录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9日,招录公告通过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5日10时—6月29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个人承诺书,在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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