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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厦门市同安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公告(3)

2021-06-23 16:52:36 来源: 同安人民政府

五、体检和考核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本次招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由区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组织体检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但从通知体检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并合格后,方能进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持有效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到相关单位开具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论后交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递补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一年,从实际面试日期开始计算。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民政局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区民政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一经聘用,需在社区服务满三年。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严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试资格。在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现场环节时,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适当距离不拥挤,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截至本简章发布之日,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入厦人员要求如下:

(一)境内考生防疫要求

来自境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需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具有境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厦后需接受医学观察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来厦考生,需接受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来厦考生,需接受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且核酸检验结果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境外考生防疫要求

境外入厦人员须经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再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在隔离观察期间接受相应的核酸和抗体检测。医学观察期满且检测均合格后解除医学观察,方可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本次招聘全程,疫情防控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可能有变化,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瞒报、谎报、不履行相关承诺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章程由同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同安区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docx

附件2 同安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社区工作人员招考温馨提示.docx

原标题:厦门市同安区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mta.gov.cn/zc/tzgg/202106/t20210623_789439.htm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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