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0:02:17 来源: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试职位个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街道统一安排。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党史知识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街办通知为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在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本人需要出具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后,街道按照社会工作者任职资格条件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
待遇标准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五、人员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每五年集中调整一次,由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新一届社区社会工作者产生后,上届社区社会工作者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聘期内,由街道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实施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遵守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的程序为:街道按《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报区民政局备案。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街道,街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15日内报区民政与扶贫开发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有序推进,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2-3885180
本通知由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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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1日
原标题:河门口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zhsxq.gov.cn/zwgk/bmgsgg/1915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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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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