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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宿迁市宿城区河滨街道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人公告

2021-06-21 18:06:01 来源: 宿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城市社区工作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宿区办发〔2018〕63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面向本街道在岗临聘人员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和办公软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27日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确认具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宿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5楼507室(宿城区环城北路善达路1号),联系人:宋政旺,联系电话:0527-80903900,15751559213。

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需要填写《宿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获荣誉及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在街道或社区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个人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河滨街道负责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区委组织部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岗位核减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宿城在线”和街道、社区公开栏公布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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