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17:16:14 来源: 樊城区人民政府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团委出具的服务证明(书)、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军队服役相关证明及高校毕业证书或持有社工师资格证及助理社工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附件3:《申请加分优惠登记表》在樊城区人社局办理申请加分手续,地址:樊城区政府五楼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长虹路23号),咨询电话:0710-3823010。截止7月 8日下午18:00以前(节假日除外),仍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相关加分公示情况请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3.笔试成绩查询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c.gov.cn/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樊城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5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樊城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前3天通知考生。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樊城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4.总成绩查询。面试及总成绩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ov.cn/
四、体检及考察
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依据所报考街道办事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在市卫健局所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各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选岗、拟聘人员确定、空缺递补和待遇
(一)选岗
各街道办事处按体检及考察合格考生报考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根据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应需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选岗。具体选岗的时间、地点、岗位分布情况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前3天通知考生。出现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情形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可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选岗结束后所产生的递补情况由各街道办事处报区人社局备案核定后,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签订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且进行选岗确认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核定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工作期间辞职、辞退等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报考街道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区政府同意后,移交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并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聘用人员与所选岗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三)空缺递补
招聘结束后,因辞职等原因六个月内(自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之月计算)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本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集中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襄阳市政府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规定的相关待遇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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