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15:08:18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核定后的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表举止和从事社区工作具备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录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按核定后的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三个月内,因不按时报到、期间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新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与街道(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日常管理由街道(开发区)负责。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岗位共十八级的等级序列。
3、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全市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确定。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4、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5、拓宽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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