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16:27:2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街道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区民〔2019〕33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按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如今后出现缺岗情形,由街道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书面报请区民政局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按各岗位储备库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相等的情况,在聘用前再加试一轮面试。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之日起一年内。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民政局、杭州高新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0571-8770207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1-81187941;
西兴街道:0571-86695909;
长河街道:0571-86622811;
浦沿街道:0571-8661800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71-89990490;
招聘流程咨询电话:0571-882178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
无忧工作网(https://www.51job.com/hangzhou/)
附件:2020年杭州高新区(滨江)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20200602公告发布版).xlsx
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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