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15:41:28 来源: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后在华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锦绣华阳”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均不具备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华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锦绣华阳”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政审
华阳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五、工资待遇
人民调解员(后备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待遇参照现有街道同类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阶段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转正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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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1日
原标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dbf92f721aa40a3a8f0ffcfe06e2f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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