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09:22:31 来源: 贵池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现就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池州市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四)贵池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11日起在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一楼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开标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566-3214808)。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等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收取笔试费45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一楼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开标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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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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