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18:25:36 来源: 黄石人事考试网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的人选名单。考察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专班负责,考察内容按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总分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按3:6:1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认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专班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由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专班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专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黄石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城区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黄石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即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服务年限的不同,设置薪酬等级四岗18级,应发薪酬标准为: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对应岗位系数,2020年我市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工资总额约为5.2万元。
新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在考生的综合成绩有效期(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各城区城市社区工作专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城市社区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城市社区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市民政局0714-6579698,市委组织部0714-6368895,市人社局0714-651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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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专项
工作机制城市社区工作专班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黄石市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rsksy.com.cn/zxgg/202106/t20210611_804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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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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