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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乐山市犍为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人公告

2021-06-10 12:17:08 来源: 犍为县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治理效果好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根据新时期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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