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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70人公告

2021-06-04 16:28:22 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芜湖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无城镇实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工作者岗位,共招聘70人,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面向全镇从事扶贫工作满一年的村干部(含后备干部)中定向招聘20人;一类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人,其中女性25人,男性25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无为市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发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统一在无为市政府网站发布。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对获得无为市市级以上脱贫攻坚表彰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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