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 11:39:21 来源: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
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职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街道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民政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贺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65号)和《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 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贺平组通〔2021〕16号)精神,西湾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招聘8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西湾社区4名,文华社区4名。
(二)选聘职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至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政治上有问题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处理完结的。
以上所涉及的年龄、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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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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