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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渭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93人公告(2)

2021-06-03 11:22:35 来源: 渭南民政局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市、区);

(2)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父母、配偶具有渭南市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结婚证;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件等原件的电子版。已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考生须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考生须提供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5.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 6月15日18︰00。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前,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县(市、区)。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须于6月16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考务费50元,付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115.28.96.217:8094/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41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治理等相关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市、区)岗位的加10分。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④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10分。⑤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2)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渭南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1年渭南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符合第④项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党员证明》(附件3)。

(3)加分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1年渭南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6月22日18:00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县(市、区)民政局汇总审核结果并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审核加分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市、区)民政局在3日内再次复核和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面试

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详见《渭南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八)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1.依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所报考的县(市、区)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4.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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