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9 09:59:23 来源: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七、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和《梧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梧组通字〔2021〕31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由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聘用期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个聘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自主就业创业,聘用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鉴定材料。
(四)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梧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解释。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四科咨询,咨询电话:0774—6021212,电子邮箱:wzfsdj@163.com。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联合办公大楼10楼1010室,邮政编码:5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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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doc
2.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doc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梧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梧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wuzhou.gov.cn/tzgg/t90192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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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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