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19:00:26 来源: 怀宁县人民政府-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
组织完成定岗的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接受入职体检。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保障激励
(一)保障待遇
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比照村(社区)“两委”干部原财政供给渠道执行。
1、基本报酬:根据实际参加工作时间,按每人每月3500元计发,实行动态调整。
2、绩效报酬:以年基本报酬30%为基数,年终由乡镇组织考核后,一次性计发。
3、其他待遇:比照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激励措施
1、本次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以后,可以参加面向县内村干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并单列职数、定向招聘。
2、本次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列为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补充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七、管理和服务
1、加强管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本次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管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及时掌握他们遵守制度、履行职责、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定期收集典型,做好宣传工作。
2、搞好服务。乡镇党委负责安排本次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要建立结对帮带制度,帮助他们熟悉基层情况,克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尽快适应角色。
3、强化考核。乡镇党委每年对本次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相关绩效工资。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社区)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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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怀宁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ahhn.gov.cn/bm/rlzyhshbzj/xwzx/tzgg/2019224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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