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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聘用制人员115人公告

2021-05-19 18:30:51 来源: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5名聘用制人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15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信息表》。

2.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已经被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聘用的人员;

6.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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