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8 10:30:11 来源: 虹口区人民政府
岗位要求
1、上海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1年5月17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7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
2、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不限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青少年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擅于交际与沟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动思维,熟悉社区网络,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质证书者优先考虑;
6、具有市级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招聘办法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对于年龄未满30周岁,非相关专业或录用前最后一份工作经历为非社会工作相关岗位的本市户籍拟录用人员,需先办理三个月的见习手续,见习期满后是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再办理入职手续。
合同与薪资
被录用人员与市阳光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沪综治办[2016]56号文件核定职级发放薪资,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金、其他补贴等,试用期薪资以核定职级薪资的80%发放。
招聘方式
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与本人简历一同发送至hkqsgz@163.com邮箱。(报名下载渠道: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gJF8stD0n5Zlf8WKg-MOQ 提取码:r11j)
起止日期: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
原标题: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虹口区工作站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hk.gov.cn/shhk/xwzx/20210518/002002_4fbe1113-b5ed-42a7-a39c-520e1e42e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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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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