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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三明沙县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6名公告

2021-05-10 09:54:18 来源: 沙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1〕37号)和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特制定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1年全区共招募6名,安排到6个社区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

1.凤岗街道社区:城东、城西、城北、石桥等4个社区,各招募1名。

2.虬江街道翠绿社区:招募1名。

3.青州镇青纸社区:招募1名。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

㈠招募对象、条件、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21年本市12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⑴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⑵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⑶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⑸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在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现场报名(需佩戴口罩)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考生请于5月17日24时前(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送达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3.报名提交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⑴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⑵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⑶就业推荐表;⑷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⑸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⑹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本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相对贫困家庭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⑻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⑼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以上第⑸、第⑹、第⑺、第⑻、第⑼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⑴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⑵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⑶就业报到证;⑷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⑸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⑹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本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相对贫困家庭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⑻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⑼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以上第⑸、第⑹、第⑺、第⑻、第⑼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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