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8 21:32:20 来源: 郫都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18人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4人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岗位一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岗位二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团结街道及下辖村(社区)工作一年及以上(即2020年4月1日前已在团结街道及下辖村(社区)工作,需附证明),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符合以下条件应聘人员享受笔试加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员级、初级、中级、高级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2.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加1分;
3.中共党员加1分;
4.退役军人加1分;
5.本街道(镇)、本社区户籍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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