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17:04:45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五)组织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的副主任级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在笔试前须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前14天内有广州市外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2829198。
(三)监督部门: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监督电话:020-32829616。
附件1 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xls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7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7248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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