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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公告(2)

2021-04-27 14:04:57 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兴宁区兴东街道办

(四)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一)中国共产党员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外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专职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三)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兴东街道工作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补充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五、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以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相关规定为标准。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执行兴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38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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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1年4月25日

原标题:兴宁区兴东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gzjdbsc/xingdongban1/tzgg_27946/t472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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