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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51人公告

2021-04-21 09:21:29 来源: 八步党建网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我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民政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贺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65号)和《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及报酬标准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招聘51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八步街道32名,城东街道11名,江南街道8名。

(二)选聘职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政治上有问题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处理完结的。

以上所涉及的年龄、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三、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20日)

在八步党建网和八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计划、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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