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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市城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人公告

2021-04-19 20:43:10 来源: 城口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法发〔2015〕43号)《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电脑操作、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名,工作地点为龙田、治平、咸宜司法所。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制订矫正方案;

2.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县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它工作;

8.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地点:通达劳务公司(土城教委对面住房公积金楼下)。 

联系电话:59225697    联系人:王老师   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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