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9 20:43:10 来源: 城口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法发〔2015〕43号)《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电脑操作、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3名,工作地点为龙田、治平、咸宜司法所。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制订矫正方案;
2.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县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它工作;
8.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地点:通达劳务公司(土城教委对面住房公积金楼下)。
联系电话:59225697 联系人:王老师 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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