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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经开区九华街道招聘机关辅助人员15人公告(3)

2021-04-17 09:09:35 来源: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面试

1.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手机出示绿码),并佩戴口罩。四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机关辅助人员1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经九华街道机关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九华街道机关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九华街道机关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办理有关手续

1.考察后拟公示名单经九华街道机关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报区党群工作局审定。审定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新聘机关辅助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2.新聘用人员由九华街道办事处统一调配。

3.机关辅助人员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岗位所缺人员依次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考察和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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