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7:10:40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4月15日。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4月23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同分出现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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