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1:56:13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4)属于招聘对象第(一)类的,需提供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属于招聘对象第(二)类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
(6)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7)其他证明材料。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镇政府2楼215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三角镇,具体地点将会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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