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0:11:11 来源: 嘉兴市人才市场
(三)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选,在长水街道微信公众号(点赞长水)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统一安排岗前培训。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时报到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通知录用而不按时报到的,街道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街道公开招聘全科专职网格员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水街道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0573-83381076、0573-8999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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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水街道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xrsrc.com/Index/ShowArticle.aspx?NewsID=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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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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