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09:03:20 来源: 文山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文山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文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山市本次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100名,社区社会事务员190名,村社会事务员5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文山市公开招聘城区综合协管员、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条件。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二)加分条件。报考村(社区)社会事务员岗位的人员如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总成绩加3分;本村人员报考本村社会事务员总成绩加2分。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已进入文山市社区“七人七岗”的社区干部或已进入村“五人五岗”的村干部。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文山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笔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20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文山市政务中心一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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