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1 16:38:31 来源: 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九、有关事项
(一)任职。村(社区)助理系村(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聘任。村(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村(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龙湖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类别颁发《龙湖区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或《龙湖区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村(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村(社区)工作人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因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区范围内调整村(社区)助理工作岗位。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并放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聘用期间工作出色且村(社区)班子建设需要的,可依照程序进入“两委”班子。
(四)工作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600元的岗位补贴,年终参照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单位在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按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津补贴标准发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128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本人基层岗位补贴(最长补贴三年);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并由单位为其投保满6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助理可在入职后申请这两项补贴。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263011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48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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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报考指南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汕头市龙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890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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