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9 17:15:33 来源: 连云区人民政府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权重折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连云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排上岗,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安排其他岗位。因怀孕未能体检或疫情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选岗的人员,达到符合选岗条件后在剩余岗位中进行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上岗,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安排其他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解聘处理。
2.本简章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公示网址:连云区人民政府http://www.lianyun.gov.cn/
咨询电话:0518-82303020 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yun.gov.cn/lyq/tzgg/content/1bf27677-96f0-4750-a33e-3f625dedd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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