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 14:40:04 来源: 江北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页(http://www.nbjb.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面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对象须在接到考察预告10日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考察结果仅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放弃考察者淘汰。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初步人选,经洪塘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页(http://www.nbjb.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在商调函发出30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调动环节放弃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比例不超过1:6。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聘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当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和选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指标数。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中路228号1号楼1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563410 俞老师、方老师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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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doc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3 月25日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1/3/25/art_1229105199_5892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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