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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招聘党建组织员12人公告(第一批)(2)

2021-03-24 15:34:33 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由招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考人数。

2.本次招聘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31日。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结果公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等比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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