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 09:20:12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关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因考察结果不合格,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由用人单位报师民政局、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报考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不足的具体情况,大营房城管委可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平衡,统一调剂后选派到单位,同意统一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同意统一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该聘用岗位。
聘用后待遇:试用期3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按照“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的报酬制度执行(转正后不低于3500元/月),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监督管理
师民政局、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用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通知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第十三师政务网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招聘事项,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大营房城管委、人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营房城管委、人社局研究决定。
大营房城管委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冯磊、赵慧娟 2565185
报名地址:红星大厦5楼大营房城管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902—2565441
第十三师民政局
联系地址:红星大厦十楼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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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房城管委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tnsss.gov.cn/gggq/775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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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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