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 09:51:35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网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不良记录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2.办理聘任手续、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拟聘人员实行派遣制,并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机构,服务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由用工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退回派遣机构。被派遣人员不得从事涉密工作岗位,若确需安排涉密岗位需另签保密协议。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司法局官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面试成绩半年内有效,遇有社区矫正工作者辞职、被辞退等情形采用递补聘用,递补及聘用由莆田市司法局负责,在莆田市司法局官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公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工作由莆田市司法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697017。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姚女士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17。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司法局所有。
莆田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0日
原标题:莆田市司法局2021年关于招聘非在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ksbm.hxrc.com/PG/CONTENT.ASPX?ID=9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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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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