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6 10:47:18 来源: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五)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3676.53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社会保险1376.53元(单位缴纳997.80元,个人缴纳378.73元),岗位补贴300元。
学历工资:大学专科学历1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学历300元/月。
工龄工资:根据社区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每年上调基本工资50元。
其他福利待遇:考核绩效奖励工资1000元/年(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冬季取暖费1700元/年。
工资待遇增长按市委、市政府政策现定执行。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委监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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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原标题:2021年塔城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103/t4028818277f68225017801f4879f0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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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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