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11:51:20 来源: 松阳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0〕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松阳县户籍或松阳县生源;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2021年3月11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慧明小区1号),联系人:杨寅子 电话:8066066 13957050857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一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报名表一份《2021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
(4)个人健康申报表(附表自行下载)。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二)参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含3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面试两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4、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5、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松阳网、松阳县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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