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10:02:40 来源: 北海人才网
七、管理和服务
1.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市、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2.聘用期间,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4.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18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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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docx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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