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0 18:59:03 来源: 南太湖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推进禁毒社会化,更好地服务新区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街道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31名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具体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湖州市区范围内(三县两区)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2月26日);
6.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76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6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4.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工作职责
1.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依法开展吸毒未成瘾人员帮教工作;
3.配合做好戒毒治疗工作;
4.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台账管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禁毒工作任务。
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9时至2月26日16时;
②报名地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③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的,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④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印证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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