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4:06:15 来源: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35 号)文件规定,结合遂昌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2017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以2021年2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遂昌县北街206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1年遂昌县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表自行下载);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的计划。核减核销计划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2月27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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