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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吉安市永丰县选聘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10人公告

2021-02-03 12:40:34 来源: 永丰县政府

为充实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赣编办发[2011]36号)、《关于印发吉安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发[2020]28号)、《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民字[2012]46号)和《关于印发永丰县聘用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12]29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通过选聘方式聘用敬老院院长、会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职责

(一)选聘岗位

1.乡镇敬老院院长5名。恩江镇、坑田镇、古县镇、瑶田镇、中村乡敬老院院长各1名。

2.乡镇敬老院会计5名。坑田镇、藤田镇第一敬老院、陶唐乡、中村乡、君埠乡敬老院会计各1名。具体聘用岗位由县民政局根据入闱选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二)岗位职责

1.院长职责:

(1)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尊老爱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

(2)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院容环境园林化、设施设备优越化、管理服务人性化的精神文明窗口。

(3)制定院长任期目标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逐项抓好落实;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并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5)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民会议,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安保等方面管理,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6)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和农副业生产,不断增加院办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建设,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水平。

(7)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及时办理资产资源登记手续。

(8)组织开展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经常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9)积极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等。

2.会计职责:

(1)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时公布。

(2)对上级拨入的特困供养经费、接收捐赠款(物)、院办经济收入、农副业生产收入等经费,必须做到收、支清楚。

(3)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登记造册,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4)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收入及时入账,支出统一审批,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对所有财务开支必须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务人员可以拒付。

(5)实行民主理财,院内各项经费要做到厉行节约,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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