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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市冀南新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2)

2021-01-30 09:26:10 来源: 邯郸冀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2.资格审核

此类考生报名后,依据参加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冀南新区官网公布。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办公室确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名额空额的递补。

4.公示。确定聘用人选后,在冀南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5.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使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6.待遇保障。到岗工作后,由相关乡镇(办)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薪酬自聘用之日起执行。薪酬待遇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丛台区社区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邯组通字〔2018〕76号)规定标准执行,由财政保障。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实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冀南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招聘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0310—6299603

监督电话:冀南新区纪工委0310—6299110

技术咨询电话:0310-4520907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上电话。

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冀南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10129

文章来源:http://www.jinanxinqu.gov.cn/zwgk/tzgg/202101/t20210128_1421069.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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