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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33人公告(3)

2021-01-26 18:34:26 来源: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二)面试

1.根据三类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A类和B类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C类按招考计划与考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某一类存在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情况,则相应核减该类岗位招考计划。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招考信息)栏和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招考信息)栏和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原始成绩。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修正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社区服务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用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最后面试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分数高的录用。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

2.拟录用人员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和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情形。

六、管理和待遇

(一)录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人员递补。因录用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类别招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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