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6 11:58:07 来源: 襄汾县人民政府
3、面试
面试由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由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组织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
面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确定有高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的。如果都不符合优先条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评委评分最高成绩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以上环节如遇空缺不再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襄汾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调查。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由社管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
2、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算,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月薪酬70%部分为基础工资,按月发放;月薪酬30%部分为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笔试和面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存在谎报、瞒报等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6、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620500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襄汾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6日
原标题:襄汾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fen.gov.cn/contents/3471/734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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